14 第 14 章-《当书突然有了意识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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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金色的眼睛虽然少,但并非没有,说到底是虹膜的颜色不同。这个世界很大,什么颜色的眼睛都有,阿鹤不用太过介意眼睛的颜色。”
    “我觉得你的眼睛很好看,是很漂亮的金色哦。”
    鹤见述听了有些开心,谁会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呢?
    压根没想到,安室透已经在把他的人设往“因眼睛颜色太特别而惨遭排挤的自卑小孩”上靠拢。
    鹤见述连忙夸回去:“安室先生的金发也很耀眼!”
    安室透逗他:“哈哈,可我觉得还是阿鹤的金色眼睛更好看。”
    鹤见述急了,扯着安室透的衣角,非常认真地说:
    “初见时,我一眼望去看到的就是你的金发,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超级、无敌喜欢你的金发!”
    “我最喜欢安室先生了。”
    猫猫理所当然地说,“我喜欢的一定是全世界最好的,所以安室先生的金色也是全世界最好看的颜色。”
    安室透的心一颤。
    足足有三个“喜欢”。
    少年明明左看右看都像一只黏人的幼猫,却半点没有猫的傲娇嘴硬,打起直球来反倒比幼犬还要直白热烈。
    安室透可疑地沉默一会儿,在少年发出疑问前再度扬起与往常一般的笑容:“可是阿鹤的金色在我心里也是最棒的哦。”
    不等对方反驳,安室透自然而然地转换话题:“阿鹤想吃什么早餐呢?”
    “除了猫粮,什么都可以!”
    *
    大清早,很多店都没开门,两人都一夜没睡,不是逛街的时候。
    安室透带他找了家面包店,两人买了三明治和牛奶,坐在店里边用餐边闲聊。
    “安室先生,这个三明治也很美味呢!”
    “其实我也会做三明治,味道不错。”
    “!我想吃!”
    “有机会的话,我做一份给你。”
    “好耶!”
    安室透笑了笑:“说起来,阿鹤一直叫我‘安室先生’,太生疏了。”
    鹤见述:“是为了显得有礼貌哦,人类不是很在意礼节吗?”
    安室透挑挑眉。
    确实。
    是开口就叫人“阿鹤”的他太过失礼。
    因为鹤见述的小身板以及不谙世事的性子,安室透下意识把他当做人类幼崽来哄,这才有了这个对还不熟悉的陌生人而言,过于亲近的称呼。
    安室透:“我们是朋友了,朋友之间可以随意点。”
    鹤见述一想,有道理,还有点小兴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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